一直以來我都選擇迴避有關流浪動物之家等的電影或場所,因為我知道當我親眼看到他們的時候,我會多難過無法一一陪伴他們。

TED有篇主題是消防人員的啟發,一個消防人員說當發生事情時,他們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,而當他第一次出任務時,他比第一名義消人員整整晚到了兩秒鐘,而那位第一名者被指派衝進屋內替屋主搶救愛狗,而他卻被指派是替屋主進屋內拿雙鞋,當下他心裡滿是埋怨。

一隻狗跟一雙鞋,你認為那個被感激的程度比較多?

幾天後,消防局收到了這位屋主的來信,信中除了感謝大家的幫忙外,最後更寫到非常感謝他們願意以同樣的人力進去替他拿雙鞋子。

原來重點不在於做的對象,而是有沒有去『做』。

現在,是我第一次報名板橋動物之家的志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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